旅游法实施首日 苏州率先开出第一张假导游罚单
2013/10/2 15:32:00 苏州旅游局
昨日,上海市一家旅行社带团女导游赵某,手持假导游证带一个旅行团到苏州狮子林景区游玩,被苏州市旅游执法支队当场查获。赵某因持假证被依法罚款1000元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据了解,这是《旅游法》实施首日,全国旅游执法部门开出的第一张罚单。
昨日起,《旅游法》正式实施,正逢国庆长假第一天。苏州旅游执法部门联合公安、市容市政、交通等单位,对重点景区周边旅游市场秩序开展大检查。苏州市旅游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金茂告诉记者,当天中午,旅游执法人员在狮子林风景区发现,上海市欢天喜地旅行社组织的来苏旅游团队,带团女导游赵某用的是一张假导游证,当即进行查处。
30多岁的赵某很快坦白,假导游证是自己从淘宝网上花300多元买的。她说,因为家庭经济困难,父亲患重病在家,没有什么稳定工作,想在国庆节兼职做导游,赚点钱补贴家用,没想到会被查。鉴于赵某认错态度端正,家庭确有困难,执法人员按《旅游法》第102条规定,从轻对其罚款1000元,没收违法所得。这是《旅游法》实施首日,全国开出的第一张罚单。
随后,苏州旅游执法部门联系上海这家旅行社,让其重新安排导游带团,为该团数十名游客提供合法的导游服务。
陈金茂表示,上海的这家旅行社使用持假证的导游带团,并且没有支付导游服务费,本身负有一定责任,苏州旅游执法部门已经通报给了上海市旅游执法部门。此外,赵某的假导游证是从淘宝网上购买的,当地公安部门已经介入,继续追查网上制售假导游证的问题。
省旅游部门表示,为了保障游客们的合法权益,旅游执法部门将以《旅游法》实施为契机,加强导游人员的培养和管理,杜绝“游商、黄牛”招徕游客;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、侵害旅游者利益的不法行为。特别是针对“非法经营、拒不履行合同、擅自改变行程、指定购物场所、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安排另行付费项目”等难点问题,加大检查惩处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