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旅游局组织全市旅游企业积极申报2013年度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
2013/10/12 9:05:00 苏州旅游局
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旅游局文件《关于做好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财金[2013]33号)和《江苏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》(苏财规[2013]25号)文件精神,市旅游局积极组织全市旅游企业申请2013年度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。最终,全市共有IMOVIE视听馆项目(相门城墙馆和圆融时代广场馆)、三山岛游客服务中心、杨湾古村基础设施及明清建筑修缮保护、常熟梦兰集团工业旅游提档升级4个项目通过市财政和旅游部门的联合审查、筛选,上报至省旅游局、省财政厅,争取获得2013年度省旅游产业发展基金的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