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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熟积极构建放心旅游消费环境

2014/11/27 9:15:00 苏州旅游局
常熟积极构建放心旅游消费环境
    常熟市积极抓住《旅游法》实施的机遇,以“江苏省放心消费先进行业”创建为抓手,着力打造旅游行业诚信机制,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,全力构建“放心旅游”消费环境,整体提升旅游企业诚信度和广大游客满意度。

  认真组织学习宣传

  通过教育培训、媒体宣传、座谈交流等方式,在全市范围内多层次、多角度地深入开展《旅游法》和旅游消费知识系列学习宣传活动。针对旅行社、星级饭店、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,通过聘请专家学者开展培训、讲座等形式,重点就旅游法的意义、旅游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及亮点精华进行解读;深入宣传《旅游法》,先后在市区繁华道路布置了《旅游法》宣传灯箱,将《旅游法》等旅游法律、法规及产业政策印制成册,结合5·19“中国旅游日”文明与旅游同行、“旅游进社区”等系列活动,现场向广大市民及游客免费发放;积极开展《旅游法》知识竞赛、“我学旅游法”征文大赛和《旅游法》小品征集等多形式、多层面的《旅游法》宣传系列活动,提高公众知晓率,其中“我学旅游法”征文大赛荣获苏州市优秀组织奖,在旅游行业乃至全社会形成了深入学习贯彻《旅游法》的良好氛围。

  不断加强规范引导

  为提高全行业的规范化程度,不断完善各项监管机制、创新工作方式、丰富工作手段,督促旅游企业守法经营、诚信经营。一是完善旅游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、质量监管、行政执法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、旅游投诉等方面的制度。二是聘请旅游行风监督员,包括媒体、业内的行风监督员等对旅游企业的服务进行全方位的监督,形成“行政监管、行业自律、舆论监督、群众参与”相结合的旅游行业管理体系。三是建立以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为基础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,通过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,建立覆盖旅游各要素的游客满意度调查评价体系。通过政府的公信力和媒体的影响力所产生的效应,引导旅游市场的消费选择,推动旅游企业提高服务质量,创建旅游服务品牌。四是准确把握《旅游法》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民事法律规范,认真做好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《2014年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》的宣传、推广和实施工作。五是对星级旅游饭店,市旅游局联合物价、工商部门对全市21家星级饭店的价格行为和诚信经营开展检查,旅游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,有效维护了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。

  大力提升服务质量

  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,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,确保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,2014年1至7月份共处理投诉13起,比去年同期下降27.7%,处理结案率100%,投诉呈明显下降趋势。

  结合品牌导游员培养管理工作,建设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,加大对旅游人才的培养力度,加大对国内外高层次旅游人才、专业运营管理公司的引进力度。定期发布旅行社行业、旅游饭店行业发展信息,做好游客满意度调查,发布旅游服务各环节游客满意度指数、景区舒适度指数以及存在的质量问题,引导行业规范发展。